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服务供需缺口巨大,顶层设计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恰逢其时。2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除了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外,其中还多次提到保险业,包括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等。下一步,有了“导航仪”的保险业将怎样发展?保险机构将如何谋局“享老”新未来?
鼓励开发“适老化”产品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预测,2030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将达到3.6亿人,占比高达25%。我国老龄人口绝对数量逐年攀升,意味着正在加速进入老龄化社会,同时,养老需求迫切。
人口老龄化持续加深的背景下,老年人的养老居住问题备受关注。贝壳研究院发布的《2021社区居家养老现状与未来趋势报告》调查发现,超六成老年人处于“独立居住”状态。随着家庭结构趋于小型化和核心化,老年人与子女同住的比例逐渐下降。也有调查显示,社区居家养老是大部分家庭首选的养老形式,也是目前我国养老比例最大的一种养老形式。
不论是机构养老还是居家养老,除了硬性配套建设,还要有软性配套服务的完善。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专员王言表示,在保险产品端,可提供兼具风险保障和财富管理功能的商业养老保险、养老保障产品、保险资管产品。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开发年金险、风险保障型寿险等满足老年人生活费用的给付需求,通过医疗保险、护理保险等产品满足老年人的医疗照护需求,在“商业养老保险+养老服务”“健康险+健康管理服务、居家护理服务”两大方向加大产品研发力度。
保险产品要符合老年人特点、满足多样化需求,一方面体现了老年人的需求旺盛;另一方面,养老服务供需不平衡的问题也暴露出来。在满足养老服务供给、多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王言建议,一是可以通过自建养老社区等模式参与养老服务;二是以保险产品为核心,多点参与康养行业,以保险产品衔接上下游养老与健康服务,搭建连接保险产品、养老服务与医疗康复的康养产业闭环。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已逼近深度老龄化水平。随着我国的预期人口寿命不断增加,老龄人口呈高龄化趋势,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长期护理保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目前我国的护理保险有社保型的护理保险制度、商业性护理保险两大类。
此次《规划》提出,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建立并完善长期护理保险需求认定、等级评定等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基本保障项目。健全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体系。
事实上,国家多次出台政策大力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目前绝大部分试点城市的长护险项目都是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上半年,49个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中,城市参保人数达1.34亿,累计享受待遇人数为152万。不过,长护险仍面临商保占比较低的问题,作用发挥亟待提高。
从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来看,保险机构显然还需要从多方面作出努力。王言表示,保险机构可在筹资、服务和管理三个维度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
王言认为,首先是创新管理,提升信息化水平。长期护理保险在各个环节都有信息化的应用,当前存在信息系统不完备、应用不充分的问题,之后要提升信息化水平和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并拓展大数据应用,整合信息资源,为下一步制定政策、服务管理等提供支撑数据和参考信息。其次是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长期护理保险人才,在失能评估、护理巡查、护理机构审核、上门回访、项目稽核等方面发力,促进长护险的可持续发展。另外,还可以通过自建养老设施或股权投资养老机构在筹资端推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021年6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文称,正推进寿险及护理保险转换机制研究工作。此次《规划》指出,研究建立寿险赔付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转换机制,支持被保险人在失能时提前获得保险金给付,用于护理费用支出。
王言建议,老年人可以提前匹配一些保险产品应对年老的需求。现在多家险企推出了与养老社区入住资格挂钩的年金险保单,中老年人群可以配置一些年金险等提前做好储蓄安排,应对年老时的理财和消费需要,并且为未来入住养老社区做准备。另一方面,也可以配置一些健康险产品应对年老时的健康管理需要。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年金险还是健康险,都需提前配置,提前规划。
北京商报记者 陈婷婷 胡永新